朔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4年11月10日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

   现将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和我省重要工作部署落实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展情况和地方承接情况,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情况。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要求,经市政府第64次、76次常务会议研究,先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7项,部分取消行政监管项目1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2项,承接省级下放审批事项28项。目前,我市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99项(行政许可项目93项,非行政许可项目6项),行政监管项目163项,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在全省较少。
  同时,加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示公开机制。把审批项目、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全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公示公开。二是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机制。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等各个环节的行政效能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
  2、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地方自行设立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清理情况。市政府已经研究,对现有的6项非行政许可项目,初步拟定取消4项,暂保留2项。近期,市政府将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出台《2014年朔州市人民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一方面,要最大限度的精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是清理核实各部门在市本级目录之外具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并提出改革意见;二是清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由“红头文件”等设定和地方自行设立的审批、核准、备案、登记、注册、收费等审批事项并提出改革意见。今后,凡未列入我市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审批。另一方面,坚决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切实管住增量,防止边减边增。
  3、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推进情况。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情况。一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国务院明确规定的27类行业外,其他行业全部实行了注册资本认缴制。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外,在受理公司登记时不再收取验资报告。二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我省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发布,待省政府出台后将全面实施。三是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暂停对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从3月1日起停止对各类企业的年检工作。四是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和个人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山西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查询企业登记信息。五是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由工商部门负责公示的信息已经实现,由企业公示的信息,除股东出资情况可以公示外,其他信息待年报公示制度出台后方可实现。 六是强化社会协同治理。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正在逐步推行。
  前置审批变后置审批进展情况。目前全国只有部分省市实行试点,由于我省不在试点之列,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实施。待国家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后全面实施。
  4、现有行政审批项目向社会公示情况,以及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有关情况。出台了《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和《关于衔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了公布。
  在正在制订的《2014年朔州市人民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有关情况作了明确要求。一方面,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市直各部门对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进行再压缩,年底前形成新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另一方面,市县两级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安排“两集中、两到位”工作。一是清理审批要件。根据“一事项一流程”的原则,逐项对行政审批要件清单进行清理、梳理,取消无法定理由和不必要的材料,减少多余的要件。二是精简审批环节。市直39家审批单位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将分散在各科室的审批职能整合在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统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两集中、两到位”。三是确定审批时限。针对每一项审批事项提出时限压缩指标,确定合理的法定审批时限,有条件的要争取现场办结。10月份,将对各县区进行检查,确保“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得到落实,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二、加快棚户区改造、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落实、开工数量,基本建成数量、完成投资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2014年,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是新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11756套,其中城市棚户区10833套,国有工矿棚户区162套,垦区棚户区761套。截至5月底,我市新建棚户区改造工程共落实项目6个,其中城市棚户区开工4个,开工套数为4326套,开工面积43.06万平方米,落实建设用地427.8亩,完成投资2.1亿元。未开工的2个项目正在抓紧落实土地和办理前期手续。今年续建的棚户区改造项目42个,续建套数36936套,目前已基本建成8367套,续建项目完成投资8.3亿元。
  2、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情况和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土地供应、税费政策等落实情况。一是采取多种措施筹措资金。对中央、省下拨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及时予以拨付。地方政府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棚户区拆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争取银行贷款、鼓励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市区七里河整治拆迁安置工程就是利用开行贷款进行建设。今年已开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较好,各县区普遍能够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没有因为资金问题影响房屋征收及安置房的建设。二是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初步建立了住房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对棚户区改造用地纳入当年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供地。2013年以来,全市共上报保障性住房用地1277.78亩,全部获批。三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精神,在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类棚户区改造、经营和管理环节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均予以减免。
  3、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入住情况。我市建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上半年竣工1740套,目前因小区其他住宅和配套设施正在完善中,没有分配入住,待下一步整个项目全部完工后分配入住。
  三、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铁路建设项目,市一级没有审批权限。在这一项政策措施中,主要是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建设,我市在铁路建设项目中,从未限制民间资本进入,在准池铁路建设中,右玉县教场坪集团投资7.1亿元,占有15%的股份。2013年以来,全市共上报铁路建设用地10466.88亩,已批292.143亩,剩余已报国土部待批。
  四、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供水与排水防涝、生态园林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
  城市道路。2014年,新建城市道路16.03公里,计划投资38461.4万元。共有18项工程,今年已完成投资7037.98万元。道路改造10.28公里,计划投资5825万元。共有5项工程,已完成投资603万元。
  城市供水。新建供水工程9项,供水管网长度90.17公里,供水能力6万吨,计划投资11497万元,其中市四水厂2014年计划投资8000万元,目前在等省发改委批复。供水管网改造工程6项,改造供水管网长度170.34公里,计划投资11456万元,其中山阴县供水工程为2013年4月开工,累计完成6320万元。
  城市燃气。新建燃气管网工程6项,管网长度179.7公里,计划投资20485万元,其中3项开工,完成投资752万元。改造燃气管网工程3项,管网长度27公里,计划投资2298万元,其中应县市政燃气设施工程完成投资1100万元。无管道燃气建设工程3项,计划投资24100万元,其中右玉县完成投资1400万元。
  城市供热。新建供热工程10项,计划投资23390万元,其中市区集中供热工程(华电)计划投资16800万元,9月底完工。改造供热工程8项,管网长度11.8公里,计划投资2298万元。
  城市污水处理。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3项,计划投资13030万元。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应县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及回用工程、怀仁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均已开工。新建扩建污水工程3项,总投资12028万元。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项,总投资29700万元。
  朔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卫设施配套工程,配套设施包括:新建垃圾中转站6座、水冲式公厕22座、5吨压缩式密封垃圾运输车15辆、密封车配套垃圾桶2000个、餐厨垃圾车2辆,计划总投资4841万元,新建平鲁区垃圾处理厂垃圾转运站2座,计划总投资520万元。
  生态园林。全市完成营造林24.4万亩,占市级营造林任务33万亩的74%。截至目前,全市共新增绿化面积17.29万平方米,其中市区新增23.28万平方米,共完成绿化投资7192.92万元。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增加0.2%,增加绿地率增加0.18%。
  2、落实“十二五”规划情况。
  污水处理。各县区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运营,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全市污水收集率达到70%以上。
  垃圾处理。各县区垃圾处理厂已全部建成运营,垃圾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二级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率达到80%以上。
  城镇供水。城镇公共供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建立水质化验室,并进行日常检验。
  城镇燃气。全市管道燃气企业共有5家,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70%以上。
  城镇供热。全市集中供热企业共有15家,城市供热普及率达到75%以上。
  3、推进投融资体制和运营机制改革,特别是吸引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出台配套财政扶持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情况。按照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面向市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改制市级城建、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成立朔州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总公司。
  五、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加快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施,采用先进环保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实脱硫脱硝电价政策,推进相关设施改造。一是开展水泥企业脱硝工程建设。今年要完成朔城区金圆水泥和右玉中联水泥脱硝工程的验收,完成山阴炫昂水泥厂、怀仁县清凉山水泥厂和宏丰水泥厂脱硝工程的建设任务。二是进行了大唐国际电厂4#机组脱硝工程调试,山西京玉发电有限公司烟气脱硝工程建设;狠抓了山西永皓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脱硫工程建设和山西燕京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回用工程稳定运行工作。
  2、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包括推广高效锅炉、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情况,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进展情况。一是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工程。在重点用能企业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推进节煤、节电及余热回收利用、能源高效利用等节能技术创新,定期发布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引导企业使用先进使用节能技术。二是新型电动节能汽车工程。扶持新建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新建特种专用电动汽车、繁盛昇节能清洁多功能电动汽车项目等。三是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在煤炭、冶金、电力、化工、焦化、建材等行业推进燃煤锅炉自动控制系统、高效节能选粉技术等节能改造。挖掘工业窑炉节能潜力,实施高节能炉窑等节能技术改造。推进交通、商贸等领域的节能改造。四是固废综合利用工程。利用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制备新型材料。2013年全市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8%以上。市固废工业园区为全国第一家集中发展粉煤灰综合利用的工业园区。我市是全国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试点。五是清洁生产推进工程。推进共性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绿色环保原材料开发,开展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技术研发,加大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产品研发应用。推广水泥窑炉低氮燃烧技术应用。加快电厂锅炉脱硝技术改造。六是“城市矿产”治理工程。推动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对废轮胎、废旧汽车、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金属等回收再生利用。七是低热值煤发电工程。加快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燃料综合利用电源点建设。我市现有6家煤矸石电厂,装机容量267万千瓦,居全省第一。4家低热值煤电厂取得“路条”,装机容量342万千瓦。加强煤矸石发电机组运行管理,对脱硫脱硝、除尘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测。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推进电力生产企业对其粉煤灰、脱硫石膏实施综合利用。八是矿井乏风发电装备制造工程。吸收引进矿井乏风氧化发电技术,通过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大型矿井乏风氧化发电技术和装备研发能力提升。九是高效节能锅炉制造工程。帮助山西老万生态炉业股份有限公司打造锅炉品牌优势,提高锅炉自动化控制、主辅机匹配优化、燃料品种适应、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小型燃煤锅炉高效燃烧等技术水平。实施工业锅炉节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锅炉。
  3、节能产品惠民政策、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等推进情况。落实国家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采取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产品。
  六、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等任务进展情况。一是增强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功能。投资3600万元,新建市社会福利院已投入运行;推进“霞光计划”敬老院建设,目前全市建成敬老院38所,在建2所,鼓励乡镇公办敬老院在做好“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的基础上,利用空余床位向其他老年人开放,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二是鼓励农村利用空置房或空闲地,通过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出资的办法,建设一批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采取无偿、低偿、有偿多种形式向老年人提供必要的专业化生活照料。去年全市建成日间照料中心42个,今年还将建设20个。三是鼓励多模式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村干部、志愿者或低龄老年人与困难老人家庭结成对子,实行“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帮扶服务。四是鼓励社会投资养老服务。比较典型的有山阴县老年公寓和应县夕阳红敬老院。目前,山阴县老年公寓供养老年人110人,应县夕阳红敬老院供养老年人101人。五是筹建市级老年公寓。拟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
  2、发展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等任务进展情况。一是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以县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由340元提高到39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探索开展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实施省级医院就医即时结算。平鲁区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目前运行正常。二是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从5月开始,实施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省级基本药物采购平台管理试点工作。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行“一化、二制、三统一”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四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积极争取怀仁县成为改革试点。五是加强偏远乡镇卫生院的提档升级。完成38个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在全市4个县区新建98所村卫生室,严格落实60岁以上退出村医岗位的村医每人每月100元的退养补助。
  3、完善养老、健康服务业市场准入、财税价格、投融资、土地规划、人才政策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近期即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把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与幼儿园、中小学和其它社会机构的配套设施列入同等重要的位置,纳入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用制度保障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的供应、税费优惠、投融资、医疗服务等。
  七、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了《朔州市加快光纤城市建设推进光纤入户实施方案》,推进光纤入户,实现“三网融合”。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680个站点,预计年底建成1176个站点。二是建设智慧城市。实施智慧平鲁、智慧怀仁建设工程,建成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视频治安管理系统、社会管理创新信息平台等工程。三是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建设与服务,对全市列入覆盖计划的交通枢纽、高档宾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医院和行政服务大厅共十九处重点场所进行无线局域网覆盖。四是成立了朔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制定了《朔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为构建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提供保障。
  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促进制造业、数字内容产业、人居环境、旅游、特色农业、体育产业、文化产业发展方面进展。利用朔唯陶瓷公司现有厂房,建设一个文化特色鲜明、产业优势突出的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园。积极发展观光农业,在朔城区、山阴县、应县、怀仁县四个平川县区,建设170多处设施农业园区,面积达到7万多亩。
  2、增强创新动力、强化人才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培育市场需求、引导集约发展、加大财税支持、加强金融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创建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对人才培养、财税支持、金融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为10家文化企业分别注资100万元,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扶持了8家文化企业。四是命名7个文化产业园区为“朔州市首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称号,命名10家文化企业为“朔州市首批重点文化企业”称号,命名11个特色文化产品为“朔州市首批特色文化产品”称号。五是成立朔州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是筹建广武边塞文化创意产业园(大广武旅游区)。七是建设七里河文化长廊。
  3、编制专项规划或行动计划、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加强统计核算和分析等组织实施要求落实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文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正在抓紧制定我市实施办法。
  九、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下放核准权限。共承接省发改委下放的8项行政审批权,其中6项下放到县区。还把3千万元—1亿元(不含1亿元)项目审批权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核准权两项下放到朔城区、应县和右玉县。
  2、在首批的80个鼓励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建设营运的基础设施等领域示范项目,我市正在积极调研,征求意见。
  3、改进和规范核准行为。一是缩减审批、核准前置条件。除审查土地预审意见、环保审批意见、规划选址意见书、节能评估审查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保留的前置条件外,其余省里规定的8项均作为后置条件。二是提高服务质量。将所有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不分类别全部进驻“绿色通道”,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三是加快项目审批、核准速度。对申报材料齐备的项目,审批、核准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备案项目即到即办。
  十、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落实情况
  1、市政府设立1亿元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9000万元现代农业专项扶持资金,通过贷款贴息办法,扶持中小微工业企业和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
  2、定向降准情况。目前,我市按中国人民银行和太原中心支行的要求,正在组织情况摸底、数据统计上报。
  3、关于扩大支小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目前,上级行未安排。
  4、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落实情况。银行业机构均成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的创新和营销,推出了“信贷工厂”、“网贷通”等新产品,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获得率和覆盖率,努力实现“两个不低于”的工作目标。截止4月底,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8.66亿元,占各项贷款的15.94%,小企业贷款覆盖率分别为29.92%和104.96%,分别居全省第一和第三位。
  5、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动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情况。制定出台了《朔州农信强农兴社金融普惠工程的实施方案》,建立了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联系行(社)制度。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降低客户的门槛和服务的成本。截止4月底,全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为143.57亿元,较年初增加1.48亿元。加大对全市春耕备耕的支持,前四个月累计发放支农贷款1.35亿元。此外,全市投资6000多万元,在农村安装1036台固话POS机,在乡(镇)和工矿区安装65台自助银行,全市与社保卡配套的金融柜台达到39个。
  6、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情况。启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山阴县农信社改制为山阴县农商行工作已全面启动。正在推进朔城区和平鲁区农村信用社联合改制,组建朔州农村商业银行。
  7、加快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和加大呆账核销力度,改进宏观审慎管理指标和存贷比管理办法的进展情况。我市各商业银行按照上级行的要求正积极推进。
  十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情况。我市无商检局,该项职能归大同市商检局。
  2、支持有订单、有效益外贸企业情况。抓住怀仁县、应县被认定为“山西省日用陶瓷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的机遇,强化出口产品基地建设,扩大怀仁县和应县陶瓷出口。我市应县明禾陶瓷公司高档无铅骨质瓷有望和沙特签订供货合同。市经济开发区的山西金能世纪科技有限公司钒电池也签订一些外销合同。
  3、大力扶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积极利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帮助企业入驻诚商网、敦煌网开展电子商务,参加跨境贸易采购对接活动,扩大海外营销渠道。
  4、出口退税政策执行情况。实行出口退税限时办结制度,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好出口退税审核审批工作。国税部门在省局分配的退(调)库计划指标内全部办理了调退库,无欠退税,无超计划办理退税。2014年1-5月,审核审批退(免)税额279万元(退税额132万元,免抵税额147万元),已办理133万元(退税额105万元,免抵税额28万元,其余正在办理中。
  十二、以创新支撑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创新能力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朔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我市技术中心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市本级预算安排支持企业发展资金 2242万元,支持我市中小微企业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安排中小企业平台建设资金100万元,科技园创新资金2000万元,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建立了全市技术创新项目储备实施制度。2013年储备技术创新项目200多项,实际实施了100多项。四是对市级技术中心进行重点扶持,并签订建设目标责任书。与27家市级技术中心签订了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对每个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的支持。企业主持和参与指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37项,已获得驰名商标10个,名牌产品36个市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42项。全市以技术中心建设为核心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
  2、完善落实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政策措施。目前,正在研究出台《朔州市科技扶持奖励政策》,为取得突出创新成绩的企业、科研单位和科技人才给予资金扶持和奖励提供政策依据,鼓励企业、科研单位和科技人才进行技术研发创新。
  3、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2013年全市科技投入1.4亿元,其中市本级预算3300万元,落实到位1683万元;县区落实到位1.24亿元。2014年市本级科学技术预算支出4400万元,增幅33%。
  4、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目前我市建设了3个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一是与北京大学合作共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品技术研发中心,政府投资1000万元完善研发设施,建设中试车间,开展7大类项目研发。二是朔州新型产业科技创新园科技孵化中心,以优惠政策扶持群众创业。三是怀仁金沙滩陶瓷研究所,推动陶瓷产业升级。
  5、科技重大专项实施进展情况。(1)山西金能世纪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新型高效全钒液流储能电池产业化技术开发研究”项目,在世界上首创新型溶液铸膜法批量生产钒电池和燃料电池的核心材料全氟离子膜,该项目已投产。(2)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粉煤灰资源化综合利用产业化开发与示范”项目,开发的新技术获得多项国内国际专利。20万吨高铝粉煤灰生产示范线建设项目也在稳步推进之中;白炭黑厂于今年4月底进入调试阶段,目前完成白炭黑工程设备单体调试及设备冷态试验工作;氧化铝厂预计今年年底竣工。(3)国能神州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的“年产2万吨高铝粉煤灰完全资源化利用工业示范项目”,在完成建设脱硅系统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改进、完善、优化脱硅生产线工艺流程,形成年产1.5万吨五水偏硅酸钠生产能力,产品质量均达到一级品标准。
  6、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建立了朔州市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了有效的、便捷的网络信息服务,融合了各行各业的产品和企业信息,为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的“两化融合”迈出了探索性的一步。
  十三、夯实农业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推进情况。5月9日召开了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动员会。印发了《朔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邀请省级专家和测绘公司人员就确权工作进行了培训。各县区都成立了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朔城区已发了招标公告,准备近期确定测绘公司。平鲁区五个村已完成调查摸底、清查等工作,准备于近期进行公示确认。山阴县召开了动员会,正在有序进行中。应县正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测绘公司,准备于近期召开动员会。右玉县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召开了动员会,对所有乡镇负责人和试点村进行了培训,确定了测绘公司,目前正进行调查摸底,制作工作底图。
  2、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依托我市平鲁区红山荞麦独特的地理标志优势、产品优势、品牌优势和加工出口优势,在现有红山荞麦加工出口企业中,力争今明两年选择扶持注册一个3000万元的小杂粮特色种子企业,吸纳一批懂技术的种业人才,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在搞好平鲁红山荞麦提纯复状的同时,重点开发研究荞麦、莜麦、谷子、黍子和特早熟玉米的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
  十四、加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重大水利工程建设。(1)新水源工程建设工程。新水源工程建设主要为小型水库更新建设项目,其中,应县小石口水库正在招投标中,怀仁东作里水库可研报告已批复,今年可开工;山阴县水峪口水库、怀仁县金桥水库、应县马兰口水库可研报告已通过评审;朔城区太平窑水库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部成立文件正在批复中。(2)七里河综合治理工程。七里河综合治理工程是我市重点生态建设工程,2013年6月启动,目前已完成征地4600亩、拆迁各类建筑45.1万平方米;调水工程今年4月上旬开工,完成泵站工程量50%,引水管线埋设8公里,清淤工程上游5.3公里全线开工。(3)桑干河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三项工程。桑干河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2年项目已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2013年干支渠防渗衬砌及建筑物配套改造项目完成招标,预计6月中旬开工建设;三干渠节水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050万元。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1)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及进展情况。201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计划解决6个县(区)17个乡(镇)22个自然村、3所学校,1万农村人口、0.3万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总投资98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45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7万元,群众自筹159万元。目前资金计划已下达,实施方案已批复,各项目县区正按程序组织开工,所有工程预计于11月底完工。(2)市级财政解决农村饮水困难进展情况。2014年市政府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列入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全市计划解决24个村、0.83万人,估算需投资950万元。目前24个村的详细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毕。950万元的项目资金现在已经落实。项目各县(区)正按程序抓紧组织开工,力争在10月底所有工程竣工验收。
  3、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我市六个县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省出台的《关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六个县区全部以县(区)政府出台了符合当地实际、可操作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并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基金,建立了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十五、实行精准扶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实施百企千村产业扶贫工程。创新扶贫方式,整合扶贫资源,实施精准扶贫。积极推进中煤华昱能源公司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同煤集团鑫邦燕麦5万吨燕麦加工、阳煤集团晋西北1万吨优质牛羊肉加工等产业扶贫项目,促进农民增收和企业转型。
  2、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主要措施。一是继续实施领导包村增收和机关定点扶贫工作。2014年市四大班子领导、市直单位包村增收领导在160个贫困村建立联系点,组建147支工作队实施定点帮扶。二是启动实施了“4211”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开发工程。三是狠抓扶贫开发重点工作。人口减贫要在今年省下达任务1.6万人的基础上,力争脱贫1.8万人。整村推进今年完成3个村;片区开发要稳步推进平鲁区红山荞麦开发项目,确保带动周边18个村、4758人实现增收致富;移民搬迁3692人;教育扶贫新资助165名贫困大学生,继续扶持242名贫困高中生完成学业。
  3、严格机制和考核。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机制和问责机制,要求县以上领导干部每年住村把所联系的“两委”建设、农民增收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推行企业参与产业扶贫开发项目领导联系责任制,并深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4、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情况。按照省扶贫办要求,3月份在三个贫困县区开展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调研。4月22日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启动培训会之后,我们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出台了工作方案,对全年建档立卡各节点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部署。5月9日,又组织市县二级扶贫办、下乡办、包村增收联席办负责人及建档立卡业务人员,专门召开了建档立卡启动培训会议,为整合力量、有效完成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各节点工作打实了基础。
  十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一是加强烟尘控制。进一步推动城中村改造工程,对暂未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采取接入集中供热或区域连片供热方式,减少冬季原煤使用。加大燃煤锅炉拆除力度,取缔平朔和新城供热站;推进双良热电联产管网和华电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进度;增加天然气、液化气清洁能源用户,提高单位、居民、小区、饭店、洗浴业的锅炉、窑炉、茶炉清洁能源的使用率。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机制。严格环保标志的发放,加快了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同时严把机动车转入关,严格执行机动车区域限行政策。三是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强化道路运输和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对城市周边的所有非法煤场、料场进行取缔,要求对保留的煤场、料场以及各种堆场按照省环保厅的要求完善扬尘控制措施。
  2、狠抓水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场环保工程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工作。
  3、淘汰神头发电公司40万千瓦机组发电落后产能。实施节能技术研发推广、节能技术改造、固废综合利用、低热值煤发电等11项工程,培育壮大节能产业。
  十七、扩大“营改增”试点、减轻和公平企业税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营改增”政策试点运行情况。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试点运行平稳,总体情况良好,改革效应影响逐步扩大,改革成效不断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避免重复征税。“营改增”试点使纳税人所购的服务类产品等所含税额可以抵扣,完善了增值税抵扣链条,避免了重复征税。二是降低企业税负。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营业税5%的适用税率降为3%的增值税征收率,且按不含税价格计征,税负较原来下降40%左右;试点一般纳税人税负下降的面也超过了30%,减税效应明显。从中长期来看,交通运输企业随着管理逐步规范,规模不断扩大,其购进的大量运输工具、油料、修理费等都可以按17%抵扣进项税,税负也将会明显下降。三是促进服务业发展。增值税延长抵扣链条,企业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有所下降,增强了服务业竞争能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包括民间资本向现代服务业集聚,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的规模扩大和集聚。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开始至今,全市新增试点纳税人600户,且新办户数基本呈上升趋势。从行业分布看,新办试点企业多集中在交通运输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改对新兴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2、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截止今年5月底我市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1035户,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占小规模纳税人总户数的39.19%,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额257.97万元。
  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截止目前全市共有874户次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101.25万元。
  4、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精神,狠抓非税收入规范管理。一是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加大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清理力度。按照《山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有关收费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对新增和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始终按照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省人民政府或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2013年,先后下文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和补办《流动人口居住证》工本费等有关收费项目进行了停止和清理,有效遏制乱收费行为。二是加大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力度。按照非税收入资金性质,分别将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完善了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要求各县区将经营服务性收费、医疗收入以及其他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不属于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缴入国库等事项进行了调整纠正。
  十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帮扶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政策的贯彻意见及责任细化方案》,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2、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今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1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同时,积极向省人社厅申请省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市。
  3、扩大就业见习规模。今年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提供3000个就业见习岗位。现正在进行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
  4、充分发挥市场在就业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每周六定期召开人才交流会和各项专场招聘会。截至5月底,共组织人才交流会16场,273家单位提供招聘岗位3778个,2446名高校毕业生达成了就业意向。
  5、继续给予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支持。我市在现有的创业孵化基地中的大学生除了享受原有的房租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外,还能享受《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的意见》中的优惠政策。
  6、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借助怀仁海宁皮革城的有利环境,搭建了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基地总营业面积3.2万平方米,可容纳大学生创业实体1000多户,可解决大学生就业2000多人。目前,我们正在与朔州市聚通源工艺美术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朔州市聚通源大学生创业园,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使有意创业的大学生入园创业发展。我市主要就业指标进度顺利完成,就业形势基本保持平稳。
  十九、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一是健全和完善政策措施。自去年以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西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的实施意见》、《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朔州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市民政局出台了《朔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正在研究制定《朔州市社会救助“救急难”实施方案》。通过一系列政策,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二是加大资金投入。2013年以来,市级城乡低保及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实现足额配套。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各类社会救助配套资金共计5627万元,资金总量较2012年增长285%。特别是城乡低保资金预算4700万元,是2012年的3.6倍;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预算527万元,是2012年的3.3倍。今年一季度,全市累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达9929万元。三是发挥社会救助主干作用。扎实做好社会低保、大病救助、五保供养、应急救灾各项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一季度,我市对6.54万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4549万元,人均月补差232元;对8.96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3892万元,人均月补差143元,有效救助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达69082人次(其中资助参保参合67761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58.1万元(其中资助参保参合257.4万元)。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3791元和2708元以上,今年已累计支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782.3万元。及时下拨上级救助资金用于冬春灾民基本生活救助,2013年冬至2014年春共投入各级冬春救助资金2195万元,救助受灾人员15.2万人次。四是抓好重点专项救助。全力抓好临时救助、流浪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建立临时救助基金,提高对因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困难群众的救助能力。一季度共支出救助资金48.07万元,临时救助2745户次。到5月底,共救助流浪人员132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及支出医疗费用65万元。2007年-2012年,实施“启航”教育救助,面向全市资助贫困大学生838名,发放助学资金182万元;2012—2013年,福彩助学活动向109名贫困家庭高中和大学生发放助学金。去年以来共为432户困难家庭提供廉租住房;2014年计划改造农村危房7100户,目前完成2367户。今年以来,通过就业救助帮助975名困难人员顺利实现就业。
  2、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一是今年我市按照不低于去年保障标准9%和16%的幅度分别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目前,城乡低保标准已分别提高25元和22元,平均达到每人每月367元和每人每年2271元。目前我们正准备出台相关政策,拟将城乡低保标准各提高10元。二是在全市建设100个副食品生产基地惠民直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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