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4年11月10日 来源:朔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紧急通知》精神,结合6月份省政府督查和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对国务院政策措施落实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涉及我市3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经市政府第64次、76次常务会议研究,先后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7项,取消行政监管项目1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2项,承接省级下放审批事项28项。目前,我市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99项(行政许可项目93项,非行政许可项目6项),行政监管项目163项。加强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示公开机制。把审批项目、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审批结果等全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公示公开;二是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机制。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等各个环节的行政效能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
  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关于公布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关于衔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和《2014年朔州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一是对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进行再压缩,年底前形成新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流程图。二是清理审批要件。按照“一事项一流程”原则,逐项对行政审批要件清单进行清理、梳理,取消无法定理由和不必要的材料。三是精简审批环节。市直39家审批单位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将分散在各科室的审批职能整合在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两集中、两到位”。四是针对每一项审批事项提出时限压缩指标,确定合理的法定审批时限,对有条件的现场办结。
  二、缩短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周期,加快推进前期工作情况
  重大水利建设工程整改情况。1.新水源建设工程。新水源建设工程主要为小型水库更新建设项目,其中,应县小石口水库正在招投标中;怀仁东作里水库可研报告已批复,今年可开工;山阴县水峪口水库、怀仁县金桥水库、应县马兰口水库可研报告已通过评审;朔城区太平窑水库更新改造工程项目部成立文件正在批复中。2.七里河综合治理工程。该工程已完成征地4600亩、拆迁各类建筑45.1万平方米;今年4月上旬开工调水工程,完成泵站工程量50%,引水管线埋设8公里,清淤工程上游5.3公里全线开工。3.桑干河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三项工程。桑干河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2年已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2000万元,2013年干支渠防渗衬砌及建筑物配套改造项目已开工建设,三干渠节水改造工程完成投资1050万元。
  铁路建设整改情况。我市涉及准池铁路,2013年以来,全市共上报铁路建设用地10466.88亩,已批292.143亩,剩余已报国土部待批。
  三、吸引民间投资配套政策措施情况
  认真贯彻中央、省一系列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加快民间投资发展步伐。鼓励民间投资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间投资生产经营,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发展领域。加强对民间投资的信息服务工作,提振民间投资发展信心。上半年,向省里报送了6个面向民间投资开放项目。近期,我市将向外公布首批基础设施领域鼓励社会投资7个项目,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目前,我市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逐步提高,已由去年年底的43.7%提高到现在的49.02%,为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大新开工项目推进力度
  1-9月份,全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1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完成99.5亿元,增长17.4%,比1-8月份低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回落8.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排全省第9位;完成年度计划957亿元的70.1%。其中第一产业完成投资73.2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完成31.4亿元,增长75.2%,同比回落66.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完成投资358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完成112.4亿元,增长45.7%,同比提高33.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完成投资239.8亿元,比去年同期少完成44.2亿元,下降15.6%,同比回落45.9个百分点。投资增幅连续两个月每月以0.7个百分点回落,主要原因为:一是煤炭、房地产、交通运输三大行业投资明显回落。1-9月份,我市煤炭行业完成投资81.8亿元,同比下降1.1%;房地产完成投资102.5亿元,同比下降24.5%;交通完成投资53.6亿元,同比下降20.4%。二是部分项目因未完全办理用地手续而停工或放慢工程进度。由于省里每年给我市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难以满足项目实际用地需求,目前,我市有19个项目因用地手续未完全办理被迫停工,影响今年投资完成近23亿元。三是部分项目因资金困难被迫停工。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滑、还贷能力下降,致使银行对企业放贷持谨慎态度,企业融资难度越来越大。据了解,我市有易荣热虹管、繁盛煤机制造、粘土深加工、木塔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项目、雁门乳业公司果纤维等14个项目由于融资困难被迫停工,影响今年投资完成近16亿元。四是已拿到路条的电力项目因今年核准不了而无法开工建设,导致今年投资计划难以完成。年初,我市计划拿到路条的火力发电、低热值煤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18个电力项目核准并开工建设,全年计划完成投资近85亿元。从当前项目推进情况来看,核准工作今年难以完成,项目无法开工建设。
  五、加大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力度
  朔州市有7座小型水库列入全省百座小型水库更新建设规划,分别是:应县小石口水库、马兰口水库、山阴县水峪口水库、怀仁县东作里水库、金桥水库、大峪口水库、市直太平窑水库。
  (一)应县小石口水库位于应县小石口村附近,设计总库容317万m3。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该项目可研报告省发改委以晋发改农经发〔2014〕6号文批复,批复投资5100万元。投资计划已下达。2014年7月8日进行了工程招标。目前,工程已开工,正在开挖水库导流洞和溢洪道。
  (二)东作里水库位于怀仁县毛皂镇东作里村西,总库容249万m3,大坝采用均质土坝。该项目可研报告省发改委以晋发改农经发〔2014〕735号文批复,批复投资3300万元。投资计划已下达。目前,准备招标,计划年内开工建设。
   (三)水峪口水库位于山阴县后所乡水峪口村,总库容594万m3。大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6430万元。省水利厅已出了审查意见。目前,山阴县正在办理选址意见书、环评、土地等手续。
  (四)马兰口水库位于应县下马峪乡季家窑村,设计总库容275万m3。大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该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评审并修改上报,可研估算总投资7998万元。省水利厅已出了审查意见。目前,应县正在办理选址意见书、环评、土地等手续。
  (五)金桥水库位于怀仁县万金桥村南,总库容111万m3。大坝为均质土坝。该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评审,可研估算工程总投资3517万元。目前,怀仁县正在调查金桥水库水源问题,待调查核实后,修改可研报告上报省水利厅。
  (六)大峪口水库位于怀仁县大峪口村附近,设计总库容330万m3。水库大坝为堆石坝,最大坝高17m。该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评审,目前,正在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可研报告。
  (七)太平窑水库位于朔州市区东约9km的贾庄乡太平窑村,总库容996万m3。该项目可研报告已通过评审,估算投资14996万元。目前,正在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可研报告。
  六、棚户区改造整改落实情况
  (一)2014年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落实、开工数量,基本建成数量、完成投资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情况。全市计划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27万套,基本建成2.48万套。截至10月底,全市共落实新建项目12个,总建设规模12784套,新开工6531套,开工率为51.4%;基本建成22551套,完成率为90.9%。
  (二)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情况和中央财政资金下达、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土地供应、税费政策等落实情况。一是采取多种措施筹措资金。及时拨付中央、省下拨的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地方政府提取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棚户区拆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争取银行贷款、鼓励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用于棚户区改造。市区七里河整治拆迁安置工程就是利用开行贷款进行建设。今年已开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各县区能够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建设资金。二是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初步建立了住房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对棚户区改造用地纳入当年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供地;三是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类棚户区改造、经营和管理环节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等税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均予以减免。
  (三)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入住情况。建设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竣工1740套,目前因小区其他住宅和配套设施正在完善中,没有分配入住,下一步待整个项目全部完工后分配入住。
  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整改落实情况
  城市道路。新建城市道路工程17项、16.03公里,计划投资35075.92万元,已完成投资6541.98万元;道路改造工程5项、10.28公里,计划投资5825万元,已完成投资603万元。
  城市供水。新建供水工程9项,供水管网长度90.17公里,日供水能力6万吨,计划投资11497万元。其中,市四水厂今年计划投资8000万元,目前等待省发改委批复。供水管网改造工程6项,改造供水管网长度170.34公里,计划投资11456万元。
  城市燃气。新建燃气管网工程6项,管网长度179.7公里,计划投资20485万元,其中5项开工,完成投资902万元。改造燃气管网工程3项,管网长度27公里,计划投资2298万元,其中,应县市政燃气设施工程完成投资1100万元。无管道燃气建设工程3项,计划投资24100万元,其中,右玉县完成投资1815万元。
  城市供热。新建供热工程10项,计划投资23390万元,其中,市区集中供热工程(华电)计划投资16800万元,已完工。改造供热工程8项,管网长度11.8公里,计划投资2298万元。
  城市污水处理。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3项,计划投资13030万元。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应县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及回用工程、怀仁县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均已开工。新建扩建污水工程3项,总投资12028万元。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3项,总投资29700万元。朔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卫设施配套工程,包括:新建垃圾中转站6座、水冲式公厕22座、5吨压缩式密封垃圾运输车15辆、密封车配套垃圾桶2000个、餐厨垃圾车2辆,计划总投资4841万元。
  生态园林。全市完成营造林27.89万亩,完成省级营造林任务28.54万亩的98%。截至9月底,全市共新增绿化面积34.89万平方米,其中市区新增16.49万平方米,共完成绿化投资11158.17万元。城市(含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增加0.39%,绿地率增加0.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增加0.02平方米,分别达到42.42%、38.41%和12.06平方米。
  按照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和运营体制改革,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改制市级城建、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成立朔州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总公司。今年,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融资17.13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12.27亿元,社会融资4.86亿元。
  八、信息消费发展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了《朔州市加快光纤城市建设推进光纤入户实施方案》,推进光纤入户,实现“三网融合”。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680个站点,预计年底建成1176个站点。二是建设智慧城市。已实施智慧平鲁、智慧怀仁建设工程,建成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视频治安管理系统、社会管理创新信息平台等工程。三是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建设与服务,对全市列入覆盖计划的交通枢纽、高档宾馆、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医院和政务服务大厅共十九处重点场所进行无线局域网覆盖。四是成立了朔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制定了《朔州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工作规则》,为构建安全可靠的信息消费环境提供保障。
  九、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快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施,采用先进环保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实脱硫脱硝电价政策,推进相关设施改造。一是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今年要在原工艺基础上完成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平鲁区和山阴县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中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怀仁县和应县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提标改造,改造后均可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右玉县污水处理厂已达到一级A级排放标准。二是开展工业企业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已完成神头二电厂、大唐国际神头发电公司和平朔煤矸石发电公司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山西永皓煤矸石发电公司脱硫脱硝工程正在进行中,中煤朔州格瑞特公司脱硫脱硝提标改造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二)加快节能技术装备升级换代,包括推广高效锅炉、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情况,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进展情况。一是节能技术研发推广工程。在重点用能企业推广先进节能技术,推进节煤、节电及余热回收利用、能源高效利用等节能技术创新,定期发布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引导企业使用先进节能技术。二是新型电动节能汽车工程。扶持新建山西天朔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新建特种专用电动汽车、皇冠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朔州新建汽车产业化项目等。三是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在煤炭、冶金、电力、化工、焦化、建材等行业推进燃煤锅炉自动控制系统、高效节能选粉技术等节能改造。挖掘工业窑炉节能潜力,实施高节能窑炉等节能技术改造。推进交通、商贸等领域的节能改造。四是固废综合利用工程。利用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制备新型材料。五是清洁生产推进工程。推进共性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绿色环保原材料开发,开展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技术研发,加大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产品研发应用。推广水泥窑炉低氮燃烧技术应用。加快电厂锅炉脱硝技术改造。六是“城市矿产”治理工程。推动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对废轮胎、废旧汽车、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金属等回收再生利用。七是低热值煤发电工程。加快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煤燃料综合利用电源点建设。我市现有6家煤矸石电厂,装机容量267万千瓦,居全省第一。另有4家低热值煤电厂取得“路条”,装机容量342万千瓦。加强煤矸石发电机组运行管理,对脱硫脱硝、除尘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在线监测。八是矿井乏风发电装备制造工程。引进矿井乏风氧化发电技术,通过应用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大型矿井乏风氧化发电技术和装备研发能力提升。九是高效节能锅炉制造工程。帮助山西老万生态炉业股份有限公司打造锅炉品牌优势,提高锅炉自动化控制、主辅机匹配优化、燃料品种适应、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小型燃煤锅炉高效燃烧等技术水平。实施工业锅炉节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锅炉。
  (三)节能产品惠民政策、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等推进情况。落实国家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推动超高效节能产品市场消费;采取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照明、高效电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产品。
  十、健康养老、服务业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等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敬老院建设力度。新改扩建敬老院7所,投资4366万元,新增床位938张,全部运行。推进“霞光计划”敬老院建设,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8所。二是新建了社会福利院。总投资3600万元,床位400张,已投入使用。三是鼓励社会投资养老服务。比较典型的有山阴县老年公寓和应县夕阳红敬老院。目前,山阴县老年公寓供养老年人110人,应县夕阳红敬老院供养老年人101人。四是筹建市级老年公寓。拟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
  (二)发展医疗服务、健康保险、健康管理与促进服务、健康服务相关支撑产业等任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以县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人均筹资标准由340元提高到39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探索开展新农合基金市级统筹,实施省级医院就医即时结算。平鲁区实行“先住院后付费”服务模式,目前运行正常。二是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从5月开始,实施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省级基本药物采购平台管理试点工作。三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推行“一化、二制、三统一”的精细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四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积极争取怀仁县成为改革试点。五是加强偏远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完成38个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在全市4个县区新建98所村卫生室,严格落实60岁以上退出村医岗位的村医每人每月100元的退养补助。
  (三)完善养老、健康服务业市场准入、财税价格、投融资、土地规划、人才政策等整改落实情况。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和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和促进医养结合等方面任务,完善养老机构建设中土地供应、资金投入、税费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四)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启动实施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改革行政管理机制。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决定医院总体规划、规章制度、人才建设等重大事项。二是改革补偿机制。将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提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三是推行岗位管理机制。公开招聘院长,专业技术人员竞争上岗、合同聘用。
  十一、加快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正在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办法。继续推进创建国家第二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各项工作。设立1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的方式扶持文化企业。
  十二、加大小微企业财税扶持政策落地力度
  今年以来,我市市本级预算安排支持企业发展资金150万元,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投入担保公司风险准备金500万元,补充担保公司资本金500万元,提升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公司的服务能力和防范风险补偿能力。安排招商引资资金1000万元,引导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在我市落地生根;积极开展中小企业“政银企”融资模式创新,为融资机构推荐中小企业50户,通过“政银企”融资为企业落实贷款1.6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十三、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等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我市已建立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和14家银行业机构融资在线分平台。通过平台,中小企业可了解到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和产品信息,直接在网上提出贷款申请,形成银企初步对接,同时,还有担保公司、基金信托机构等金融中介机构的信息,便于中小企业有更多的融资渠道。并依托平台建立了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和对银行业机构的评价机制,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制度和产品创新,开发出符合各类中小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产品,推动中小企业信贷市场的发展。创新引入微贷技术,解决小微企业无抵押担保问题。目前,银行业机构均成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推出了如“信贷工厂”、“网贷通”等新产品,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获得率和覆盖率,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切实加快由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建设,有效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矛盾。
  积极推动政银企合作。各级政府要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对整个经济环境做好引导工作。政府应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金融支持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融资给予适当补贴。通过政府引导,帮助建立中小企业专门的信用评级机构;通过测评,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和数据库,规范其信用行为。
  十四、进一步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一)积极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
  我市将推动农村信用社改制作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抓手,今年重点推动了山阴县农村信用社改制农村商业银行工作。目前,已完成清产核资、清理老股金和股份募集等工作,引入民间资本,化解历史包袱,实现经营机制、体制创新,改制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已上报国家银监会,可望在年底前完成批筹。同时,积极推动了朔城区和平鲁区农村信用社实施联合改制前期工作,重点是推动不良贷款清收。
  (二)大力发展村镇银行。
  我市力争用2-3年,在全市6个县区各组建1家村镇银行。在朔城区、山阴县已组建村镇银行的基础上,今年又引入由五台山农商行、尧都商行发起,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分别在怀仁县、应县各组建1家村镇银行。目前,两家村镇银行的筹建工作正在推进中。积极推动近年来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银行,向县区延伸机构,今年交通银行、晋商银行分别在朔城区、平鲁区和山阴县组建了分支机构。
  (三)积极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
  创新科技服务手段,积极探索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延伸。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放社保卡102万张,持卡人占到参保总数的95%,在农村安装1036台固话POS机,在乡(镇)和工矿区新上65台自助银行,有效解决了金融网点应用社保卡瓶颈难题,社保卡便民、利民、惠民功能日渐增强。
  十五、化解地区和领域金融风险
  进一步推动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整合多种金融要素,建立健全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有效防控和过滤风险。建立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机制,有效规范和激励金融机构信贷行为。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风险防控。建立了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风险提示和预警工作机制,出台了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性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应急预案,有效防范行业风险。6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工作会议,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顿工作,积极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树立合规经营意识,增强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能力。取消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年审制度,推动平鲁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应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完成名称规范工作,开展了全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5月,我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在市中心举行了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与此同时,全市15家银行业机构在各自营业网点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在营业大厅发放宣传资料。
  下发了《关于对我市投资担保类公司清理整顿的通知》,组织开展宣传、排查、清理整顿工作,由市金融办、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抽查小组,对市区范围内带有投资担保、投资咨询类的18家公司进行抽查。目前,正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十六、加大贸易便利化政策措施执行落实力度
  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由原来的五个工作日办结改为申请者资料齐全,当场办结。向市财政申请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配套资金15万元,实现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全覆盖。对企业国际市场考察、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参加国(境)外展览会实际发生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海关、商检部门为进出口企业开通了方便快捷通道,大力推进无纸化作业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通关模式,实行跨区域“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进一步深化“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所有出口企业都能足额及时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出口退税。
  十七、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出台了《朔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朔州市市级技术中心认定补充细则》、《朔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对市级技术中心评价补充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建立了工业产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专家库,由外聘的134名博导、教授、高工以及企业自有的104名技术专家人才组成,为产学研结合加快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持。
  十八、大力推进精准扶贫
  我市右玉县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平鲁区、山阴县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从今年2月份开始,我市对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机制进行了安排部署。4月22日,全省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启动培训会之后,及时召开会议,制定了《朔州市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试行)》,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了建档立卡培训会议。根据建档立卡各节点工作步骤,村级公示及县级公告已全部完成,所有识别任务村第一轮村级公示、第二轮乡镇公示以及县级公告都已按节点圆满完成。9月26日,邀请省扶贫办专家,对市、县、乡三级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软件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操作培训。目前,全部贫困村、户数据正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目前,我市共识别贫困村255个、贫困人口12.54万人。所有识别任务村第一轮村级公示、第二轮乡镇公示以及县级公告都已按节点圆满完成。
  十九、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按照山西省关于实施山西省10万人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将5000名创业扶持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并加大了对这项工作的督查和检查。
  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类创业园区的建设力度,我市怀仁海宁皮革城作为省内首家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被省人社厅授牌,朔城区聚通源艺术品装饰公司等13家单位被授予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或大学生创业实训基地。这13家单位涉及种植、养殖、商贸流通、工艺品加工等行业,可吸纳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2400多人,带动就业7000多人。同时给予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孵化基地房租补贴、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培训补贴,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成立了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筹备领导组,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朔州市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从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贷款额度等六个方面作了具体规定。目前,首批担保资金500万元已到位,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
  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服务进校园”等多种就业专项服务和就业援助活动。启动了朔州市就业服务网站,定期公布市县和省内外各类高端行业的用工信息,实现了就业信息市、县同步共享。截至现在,全市共举办劳务交流洽谈会42场,提供300多家企业8000多个岗位,吸引近9万人次参加洽谈,初步达成就业意向5000多人。
  二十、完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配套政策
  我市各县区在教育救助和住房救助方面,由民政部门提供相应的城乡低保人员名单,明确教育救助通过教育部门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等方式实施,明确住房救助通过住建部门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医疗救助方面民政和卫生部门已出台了相关制度,明确医疗救助可以采取缴费补贴、医疗费用补助两种方式实施,为城乡困难居民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障。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的车辆信息共享,正在和公安与银行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尽快将户籍与存款信息数据共享。
  各县区乡镇(街道)依托乡镇(街道)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已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做到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实施具体各项救助工作。我市待上级政府和民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后,依据出台相应实施办法。
  二十一、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公开
  一是要求各县区、市直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10月31日前对各自预算进行全面公开,公开的范围、方式等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预算公开有关规定执行。二是对各县区公开情况进行督查。于10月19日对各县区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对没有及时公开的单位,要求尽快进行公开,并对各县区相关单位预算公开中遇到的难题进行了指导。截至目前,市级进行预算公开的单位已达70%,县级预算公开也在紧锣密鼓进行。
  二十二、继续加强专项转移支付清理规范工作
  关于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由于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省级以上职能,市、县级无该职能,仅具备配合条件,我市积极配合省里工作,及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二十三、加快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项目进度
  严格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进行了清理规范。从2014年1月1日起,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征收标准下调了3元/吨,由原来的16元/吨下调为13元/吨,并于今年6月退还企业前几个月多收基金2.6亿元(含省市县三级),仅此一项预计可为全市煤炭企业减负约6亿元(含省市县三级)。其他基金目前未接到上级部门清理规范通知,市级又不具备相关权力,未开展相关工作。  
  二十四、进一步规范公积金管理
  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行了“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四统一”管理体制。
  (一)在资金运行方面。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以及全社会的监督,逐步构建起保障资金安全的协调、监督体系。一是在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上狠抓制度建设;二是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三是加强运行监管;四是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加大对信息系统管理力度,推行“人防加技防,电脑管人脑”的风险防控模式,依靠信息系统提高了信息化防控能力。
  (二)扩面工作稳步推进。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纳入市政府对县区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实行分类指导,逐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将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煤炭生产、运销等一些规模较大、经营较稳定、效益较好的企业作为第一批扩面单位,落实责任,确保完成。其他企业按照“先易后难、先建立后规范”的原则逐步推进。拟出台《关于推动金融机构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考核奖励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归集扩面工作与住房公积金存款挂钩,以充分调动金融部门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并为金融机构公平参与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创造条件。
  二十五、出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配套规定
  我省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已征求意见,待省政府出台后,我市将全面实施。
  二十六、着力化解过剩产能
  我市没有钢铁和焦化工业,电解铝行业全市仅有晋能铝厂1家,产能6万吨。而且由于受全国工业不景气影响,晋能铝厂的产能也不能得到充分释放。1-9月份,全市生产电解铝4.8万吨,下降1.5%,实现增加值3.1亿元,下降9.6%。全市运营和在建的水泥企业有12家,产能在1200万吨左右。今年1-9月份生产200万吨,同比下降23.2%。经初步测算,全市每年消化水泥在300万吨左右,去年全年全市生产水泥343.8万吨,因此我市水泥实际产量不存在大的过剩问题。目前来看,水泥产量的大幅下滑一方面是受市场的制约,另一方面也是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的体现。
  二十七、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我市认真落实全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3〕111号)的要求,以《朔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为纲要,以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重点县为依托,开展大规模集中连片基本农田整治,实现田、水、路、林网建设相配套,推进稳产高效产田建设。
  目前,平鲁区、山阴县已建立高标准农田管理台账和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制度,其他县区正在建立。10月27日至10月30日,省国土厅组织专家对我市5个项目共5万亩高标准农田进行了评审。
  二十八、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机制
  我市各县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严格执行国家、省出台的优惠政策。各县区政府全部出台了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并设立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基金,建立了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市、县配套资金都足额落实到位,保证了工程按计划全部完成。2014年市政府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列入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之一。全市计划解决24个村、0.83万人,总投资760万元。截至10月底,24个村的所有工程已竣工。
  二十九、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
  (一)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教育质量的突破口,规范教师职业道德,组织教师进行相关培训。按照省政府要求,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比例分别应达到10%。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具体推进情况为:朔城区交流比例达到13%,平鲁区交流比例达到11%,山阴县交流比例达到13%,怀仁县交流比例达到13%,应县交流比例达到12%,右玉县交流比例达到11%。
  (二)继续禁止教师利用节假日进行有偿补课,全市各学校全部实行双休日。
  (三)基本解决了择校和班容量大问题,省教育厅专家对平鲁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了评估,预计能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有力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十、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我市从提高各类人员创业本领和就业技能入手,充分利用市技工学校、市职业技术学院和办学条件好的民办职业学校,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目前各类培训已完成70%以上。据统计,我市历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共有1.3万人,通过参加各类培训,目前已有8000多人实现了就业创业,大学生创业率为30%以上。
  三十一、健全抓落实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改落实工作由分管副市长亲自抓,牵头部门具体抓,靠前指挥,加强统筹协调,组织调动了各方面力量,认真抓整改,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各项目标任务考核,按照相关要求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领导、目标、任务、职责、措施“五落实”。
  (二)落实部门责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各牵头单位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负责综合协调,负起第一责任。配合单位按照整体要求,合理确定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形成了工作合力;建立重大项目会办机制,对需要多个部门办理的问题,由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及时研究,共同解决;建立责任落实机制,通过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实行“挂牌销号”,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及各部门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每月月底由牵头单位向市政府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整改任务完成后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通报,确保办一件成一件。对没有达到进度和质量要求的,以批评、通报、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整改,限期补上或返工。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各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投资环境保障情况、行政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定期开展了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了行政效能投诉渠道,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接到的行政效能投诉,及时受理;严格执行整改工作问责机制,对因组织不到位、领导不得力、措施不落实,导致任务完成不到位产生严重影响的,严格按照责任制要求,分别依法依规做出了处理。
  三十二、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一)加强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首抓责任分解,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了各自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单位把责任制的内容向群众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规定在年底对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进行专门考核。
  (二)公开办事程序,落实“三项制度”。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通过网站、公告牌、文件、服务手册等方式,主动公开办事程序,便于公众知晓;班子成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首办负责制、限期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落到实处,提高了服务效率;把“三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之一,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加强日常监督和检查,认真受理举报投诉。
  (三)严肃整治行业不正之风。由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调查组,严肃整治了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粗暴执法、野蛮执法、钓鱼执法、越权执法、嫌贫爱富、对待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了一些损害群众经济利益和健康权益、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落实了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切实抓部门、系统和行业的作风建设,在全市营造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营造弊革风清的环境。
  (四)强化督查问责。结合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严肃整治庸懒散奢、吃拿卡要行为和行业不正之风,严厉查处了一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坚决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切实解决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
  (五)建立并出台了制度建设计划,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重申、出台、完善了纪律作风相关规定,要求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更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对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在加强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提出了明确详细的要求。
  (六)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监督。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开设了专栏,将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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